致山东省2021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2021-03-19 00:00:00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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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21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在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提示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做好考试准备

(一)考试时间:3月27日-29日。

(二)考生请在3月18日9:00之后至29日及时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提前准备考试规定证件,遵守考试要求。

(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实行两次安检制度,分别在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进行考试有关证件和违禁物品检查。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四)请及时关注天气变化,科学规划赴考路线,合理安排交通工具,提前熟悉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注意食宿卫生安全。

二、做好个人防疫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注册山东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健康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体温监测登记表》,签署《健康承诺书》,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体温监测登记表》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等的,不允许进考点参加考试。

(四)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非封闭式管理的考生,如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乘坐校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六)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时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配合进行身份验证,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距离。

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考试

(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于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及处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请各位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要轻信不法分子散布的“助考”信息,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及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

(二)提前到达考点进行两次安全检查。第一次:进入封闭区时,除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外,其他物品禁止带入(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书包、学习资料、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等)。第二次:进入考场时,请再次配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证件和违禁物品检查。

请考生妥善安置自己的物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因本人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的后果。

(三)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在视频监控下进行,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各位考生主动配合监考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教师管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健康情况声明书 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doc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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