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及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2021-05-20 00:00:00

来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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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及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将于2021年6月7—10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按照如下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事项。

1.考生可于5月21日起,在“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下载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须自5月24日开始,如实填写个人健康卡,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监考员。

2.考生须于5月24日前申请天津健康码,并每日进行更新,经过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监测,考试当天为“绿码”的考生才能进入常规考点和常规考场参加考试。

3.5月24日至6月10日,考生尽量不要离津,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津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4.考生可于5月31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本人所在考点信息,并于6月4日至6月6日,登录“招考资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期间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条形码进入考场。

5.考生须听从考点和带队教师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楼,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可将消毒纸巾等个人防护用品带入考场。

6.考生须主动接受进入考点和考场内两次体温检测,若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7.进入考场前及离开考场后考生均须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我市作为低风险地区,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

8.考生若在5月24日至6月10日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立即报告报名单位,并到考区指定的医院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9.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如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或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根据本市相关规定持相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常规考场或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10.5月24日至6月10日,考生须每日配合报名单位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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